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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方案和考核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8-12

  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方案》《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方案》《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考核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对省级设立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基金管理运作、绩效考评工作予以规范。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有关背景 

  2015年我省财政性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以来,经过6年的探索实践,初步搭建了政府投资基金和国企股权投资基金双层基金体系,在产业转型发展、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面临着产业导向不够聚焦、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投资运作困难、市场化程度相对滞后等突出问题,已不适应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需要,亟需完善基金政策、重塑基金体系、优化基金布局,设立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深化产业招商、资本招商,打造良好融资环境,助力我省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两个《实施方案》整体框架一致,包括基金定位及投资方向、规模及资金来源、实施主体、组织形式、决策管理及职责分工、投资管理、基金退出、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及容错机制等9方面内容,对基金运作的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管理运作进行了规范。

  (二)《考核评价管理办法》作为设立两支基金的配套措施,包括总则、考核评价指标、组织实施、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附则等5方面的内容,将两个《实施方案》的具体规定在考核评价办法中予以明确,确保基金规范管理运作、符合政策导向。

  三、主要特点 

  两支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思路设立和运作,结合新兴产业投资和创业投资的特点,在有关方面作出有别于一般基金的制度安排。

  (一)明确导向,聚焦重点。两支基金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为目标,聚焦新兴产业及优势特色产业链,重点投向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等10个新兴产业链及煤化工新材料等优势特色产业链,覆盖相关领域创新型企业全生命周期。

  (二)整合资源,协同发力。两支基金均由统筹整合既有支持新兴产业领域的存量基金和新设增量基金组成。引导存量基金更加聚焦于政策目标,财政出资注入增量资源,做强母基金,引导各省辖市、社会资本参与设立子基金,切实发挥各方协同作用。

  (三)创新机制,破解难题。完善基金政策引导机制、健全激励和容错机制、建立省市县协同联动机制,助力破解“基金募资难题”、“项目遴选难题”和“产业落地难题”。

  (四)市场运作,激发活力。政府投入不直接进入基金,而是以资本金方式注入省属投资公司,增强其信用和融资能力,发挥其基金运作主体作用。同时适当放宽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存续期限等限制,鼓励引入高水平市场化域外资本,激发社会资本活力。

  (五)科学考评,防范风险。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根据两支基金各自目标定位,科学合理设置考核指标,注重基金整体效益和政策效益,兼顾运作效率与经济效益,并引入负面清单,加强考核结果运用,明确免责情形,鼓励承担风险、改革创新。同时全面构筑风险防控体系,建立相应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