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和全省耕地保护与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2020〕3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0〕43号)的要求,决定开展促进示范区土地利用提质增效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打牢产业集聚区规划“一张图”、用地政策体系“一张网”两项基础,打赢存量低效用地盘活、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两场攻坚战,开展产业集聚区土地高效利用评价,促进节地水平、产出效益双提升,助推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和示范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市场配置。切实加强政府统筹力度,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促进土地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的市场引导机制。
区分类别、统筹兼顾。充分考虑发展实际和土地管理政策延续性,最大限度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强化规划管理,严格控制不合理用地需求,促进用地强度和用地效益双提升。
盘活存量、注重效益。对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低效用地分类建立工作台账,采取土地储备、转型、提容、节余转让、低效退出等途径,分类有序处置。
改革创新、示范引领。开展节地增效制度创新探索,建立科学完善的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突出案例带动、尊重群众首创,引导各类用地问题规范处置。
(三)工作目标。全面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空间,年均批而未供、闲置、低效用地消化处置率达到20%以上,基本完成零散土地整治及历史遗留问题用地手续完善工作,全面建立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使批而未供、闲置和低效用地得到充分利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得到有效控制,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土地要素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亩均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绘好产业集聚区规划“一张图”。
1.加快推进区域评估。各片区管理办公室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9〕10号)要求,抓好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对产业集聚区内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节能、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环境评价、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等事项实施区域评估;发展改革和统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生态环境、文化广电和旅游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财政金融部门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责任单位:虎岭高新片区和玉川片区管理办公室。
完成时限:到2021年6月底,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建立完善区域评估制度框架和管理体系,完成辖区内区域评估工作并全面实施。
2.编制产业集聚区国土空间规划。按照“多规合一”要求,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高水平编制产业集聚区国土空间规划。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制定的产业集聚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部署开展编制示范区产业集聚区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与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相互衔接,形成产业集聚区规划“一张图”。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完成时限:2021年年底前。
(二)织密产业集聚区用地政策体系“一张网”。
结合实际,细化标准规范和行业政策,研究确定产业集聚区亩均工业税收目标。研究制定工业用地“标准地”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3项主要控制性指标,制定“标准地”出让、全生命周期管理相关配套政策和具体实施细则。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等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三)打赢存量低效用地盘活攻坚战。
1.全面摸清存量低效用地底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全面查清批而未供、闲置、低效土地的面积、宗数、位置等基本情况并标图入库。按照“一宗一策”的原则提出处置措施,建立包括地块基本信息、形成原因、处置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等要素的工作台账,实施存量用地盘活动态管理。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1年3月底前。
2.妥善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加快征地拆迁、土地前期开发、项目审批,综合施治、有序消化批而未供土地;要采取限期开发、调整利用、置换盘活、依法收回、临时使用等方式,分类施策,有效处置闲置土地。
要对已批未供即用土地进行排查,属于非企业原因形成的未供即用历史遗留问题,且符合产业准入、生产经营稳定、达到约定的投入产出水平的,经片区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认定,以项目开工时间为出让起始时间,合理确定出让底价后于2021年9月底前补签出让合同,完善用地手续,已缴纳有关价款的,不再重复缴纳。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前。
3.分类推进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在全面查清土地利用情况的基础上,综合评估低效工业用地现状,明确目标任务、时序安排、保障措施,制定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利用工作方案,对停建缓建类、停产半停产类、产出未达标类、开发未达标类等各类低效用地进行逐宗认定,建立低效产业用地信息数据库,按照“一宗一策”的原则,明确措施,建立台账,稳妥有序、分类推进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利用。
责任单位: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财政金融局。
完成时限:2021年年底前。
(四)打赢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攻坚战。
探索建立按标做地、明标供地、履标用地、对标管地的“标准地”出让制度体系,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区域评估,积极主动推进“标准地”出让,组织制定拟出让工业用地“3+N+1”控制性指标体系,出让土地时将亩均税收、亩均产值、环境标准等指标同规划指标以及消防、配套设施等建设条件,一次性公示、纳入建设用地出让条件。土地出让后采取“标准地+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缩短开工前审批期限,推进企业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税务局等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年底前。
(五)开展产业集聚区土地高效利用评价。
健全土地高效利用评价体系,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的安排部署,对产业集聚区节约集约用地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责任单位:各片区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审计局、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1年年底前。
三、组织实施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1年1月)。动员部署济源示范区土地利用提质增效行动。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于2021年1月底前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后报示范区管委会备案。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2月—2021年10月)。
1.全面摸清底数。对已批、已供土地逐宗核实土地利用现状和产业发展状况,分析形成土地批而未供、闲置和低效用地的具体原因,“一宗一策”提出处置方案,建立存量低效用地盘活工作“一本账”。
2.健全政策体系。形成用地政策体系“一张网”。各片区管理办公室要全面实施区域评估,完成产业集聚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审批。
3.有序盘活存量。按照分解下达的任务和“一宗一策”的要求,有序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全面完成任务。
4.持续优化增量。加快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灵活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逐步提升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比例。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1年11月—12月)。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完善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各项制度,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开展产业集聚区土地高效利用评价。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以后)。全面实施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推动“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成为各有关方面共识和共同行动,针对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加政策供给,促进长效机制持续完善、取得实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示范区管委会成立促进全域土地利用提质增效行动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九军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动态监测。运用大数据分析、遥感监测、地理信息系统、互联网、数据共享等技术手段,建立土地利用信息监管平台,加强与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土地利用信息监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对土地利用情况进行调查评价、分析预警、动态巡查,确保取得实效。
(三)加强指导督导。建立“日常指导、季度通报、半年约谈、年度考评”的工作指导督导机制。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疑难问题。每季度末,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并会同成员单位,对工作情况开展评价,评价结果报经示范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同意后予以通报。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舆论宣传,推动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社会共识。适时公布批而未供、闲置、低效用地信息,宣传相关政策,形成社会公众参与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
各镇办在两个产业集聚区范围之外的工业用地参照此方案提质增效。
附件: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促进全域土地利用提质增效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 件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促进全域土地利用提质增效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石迎军 示范区管委会主任、市长
副组长:王惠民 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常务副市长
李拴根 示范区管委会委员、副市长
魏晓波 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党组成员
成 员:王笑非 示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局长
赵金刚 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主任
王利民 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局长
酒序文 示范区审计局局长
李九军 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刘万玉 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铖 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 振 国家税务总局济源市税务局局长
王四战 虎岭高新片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文轩 玉川片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九军同志兼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