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市内政策
2021“智汇济源”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政策待遇(摘录)
发布时间:2021-05-27

  引进人才列入事业全供编制,属引进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享受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同时,按规定享受以下人才引进扶持政策。

  (一)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5年以上工龄的博士研究生,享受事业单位管理6级职员工资待遇,并视条件安排管理7级及以上岗位。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含2021届毕业生),享受事业单位管理7级职员工资待遇,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事业单位管理6级职员工资待遇,并视条件安排管理7级及以上岗位。引进的硕士研究生,享受事业单位管理8级职员工资待遇,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事业单位管理7级职员工资待遇,并视条件安排管理8级岗位。

  (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已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原职称待遇不变,并在职级晋升中优先。没有专业技术职称的,符合相关规定的博士研究生学历直接参评副高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学历直接参评中级职称,本科学历的直接认定初级职称(享受初级职称最高岗位待遇)。

  (三)优先列入示范区优秀年轻干部调研人选。对试用期满、经考核表现优秀的引进人才,优先列入示范区优秀年轻干部调研人选,进行重点培养管理。

  (四)普惠性人才政策。1.生活补贴:对新引进(2018年1月1日及以后)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来济工作和创新创业的,三年内按每人每月2000元、1300元、7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2.住房政策:为引进人才(含以往引进人才)提供一套住房供其居住,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原“985”“211”高校的本科毕业生5年内免租金;其他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5年内免收50%租金。对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在济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5万元、7万元和3万元购房补贴。

  (五)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政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经评审认定后可享受以下政策。1.人才奖励:对刚性引进或培育的A类人才(国内外顶尖人才)、B类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C类人才(省部级高端人才),在享受国家、省规定待遇同时,区(市)财政分别给予700万元、300万元、70万元奖励。引进和培育的各类人才,在济工作期间被评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及相当层次专家,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被评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及相当层次专家,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经省级认定的科技创新团队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2.住房和生活补贴:对刚性新引进的A类人才(国内外顶尖人才)、B类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C类人才(省部级高端人才)分别给予130万元、70万元、40万元购房补贴和5年内每人每月10000元、7000元、4000元生活补贴,在济购房前分别提供不低于120平方米、110平方米、100平方米的免租住房;D类(市级优秀人才)、E类(青年英才)人才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给予25万元购房补贴和5年内每人每月2500元生活补贴,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和5年内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

  3.工作待遇:对刚性新引进的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C类(省部级高端人才)人才提供实验室,根据本人意愿配备1—2名助手,配备工作用车或给予购车补助;D类人才(市级优秀人才)、E类人才(青年英才)根据情况提供实验室,配备助手、工作用车或给予购车补助。

  4.其他优惠政策:(1)配偶安置。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配偶由相关职能部门按原工作单位性质,给予协调调动工作;暂未就业并符合就业条件的,由相关部门负责协调安排工作,或通过市场化运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就业。(2)子女入学。高中阶段以下适龄子女来济源入园入学的,根据就学意向由教育部门妥善安排优质教学资源。(3)医疗服务。定期组织优秀高层次人才进行健康体检;遇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对医保报账之外的医疗费给予全额补助;根据需求,还可为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配备一名保健医生。

  (六)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人才待遇(所有待遇均为税前)。1.国内杰出人才。国家级杰出人才一次性发放安家费120万元;省级杰出人才一次性发放安家费100万元。结合学院实际,组建专业发展平台,并协助组建学术梯队,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工科类100万元,文科类50万元)。聘期内,每月享受专项津贴不低于5000元。

  2.教授。发放安家费80万元。结合学院实际,组建专业发展平台,并协助组建学术梯队,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工科类30万元,文科类15万元)。聘期内,每月享受专项津贴不低于4000元。

  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发放安家费50万元。结合学院实际,组建专业发展平台,并协助组建学术梯队,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工科类20万元,文科类10万元)。聘期内,专业技术职务可低职高聘,享受院内副教授待遇;达到副教授条件者,可优先评聘为副教授;期间专业技术职务发生新的变动,不再享受院内副教授待遇。

  学院拟引进人才中特别优秀的,根据情况采取“一人一议”。个人同时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和教授职务的,有关待遇按就高标准办理,不重复计算。安家费每人只享受一次,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按照标准高的一方全额,另一方减半计发。学院各项人才政策与示范区人才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可享受一次。

 

详见:http://www.jyrb.cn/content/202105/22/c_2328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