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收费单位、各缴费单位和个人:
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建立我省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7﹞738号)文件要求,依据《河南省定价目录》(豫发改价调﹝2018﹞530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河南省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8﹞711号),对我市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梳理,整理了《济源市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共计6项,其中涉企收费4项。
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中是否涉企已经明确,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不再另行公布。
三、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规定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或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新政策文件,按照最新收费文件及时在门户网站上更新实行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四、各收费单位要做好价格公示,规范收费行为,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群众监督。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