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放管服”组办〔2021〕6号
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1年12月22日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应用,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营商环境评价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济营商办〔2021〕7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便捷、高效、利企、便民为导向,以业务量大、群众需求强烈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高频事项为重点,通过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互通互认互用,实现市场主体登记全流程网上办理,方便市场主体、群众办事创业,进一步减少各类证明文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标准、夯实基础。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的线下服务窗口和济源示范区政务服务网,统一受理、统一办件,打破电子营业执照在不同行政区域、不同行政审批部门之间的业务办理限制。
(二)信息互通、业务协同。以系统对接、信息互联、数据共享、服务集成为手段,充分运用互联网、人脸识别等新技术。借助河南政务服务网和大数据局搭建的“一件事一次办”网络服务平台,全面实现电子营业执照信息“异地认证”。
(三)需求导向、精准服务。从解决市场主体、群众反映的跨区域跨部门办事难、办事成本高等实际问题出发。围绕市场主体和群众线上办事关注的热点问题,针对印章刻制、社保登记、医保登记、公积金开户、银行开户、档案查询等高频事项,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广泛应用。
(四)巩固成果、加快推进。在总结电子营业执照在办理商事登记业务使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扩大应用范围,在示范区加快推进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电子营业执照应用,逐步由电子营业执照替代纸质营业执照进行身份证明以及身份认证,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府部门间的共享互用,做到“一个部门发照、所有部门流转”,避免市场主体、群众反复提交纸质证明文件或网上重复录入信息,真正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三、应用场景
电子营业执照对于电子政务应用的支撑主要在应用认证登录、执照出示、执照留档、照面信息获取、电子签名等方面。
(一)应用认证登录。市场主体、群众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到各级政务服务网、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等电子政务平台,实现基于电子营业执照的身份认证功能。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可以替代用户名、手机的动态验证码、数字证书等应用登录认证方式。
(二)执照出示。市场主体、群众到政府部门办理业务,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指定代理委托人向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出示电子营业执照时,窗口工作人员通过扫描电子营业执照上的二维码查验企业身份真实性,包括电子营业执照信息。
(三)执照留档。营业执照代表市场主体的合法身份,也是市场主体办理相关业务的资格凭证。市场主体、群众携带电子营业执照办理业务时,如果政府部门需要留存营业执照影印件,可以不必复印或扫描纸质营业执照,直接打印电子营业执照或留存电子营业执照。
(四)照面信息获取。政府部门业务应用需要采集营业执照照面信息时,可以从电子营业执照中直接获取照面信息,减少人工录入操作,提高数据准确性。
(五)电子签名。市场主体、群众在网上办理业务时,可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对业务数据进行电子签名,政府部门通过验证该电子签名可以确认该业务行为确为该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
四、具体方法
(一)巩固成果。巩固电子营业执照在办理商事登记业务的成果,继续加大电子营业执照的使用频次和范围,积极鼓励市场主体、群众更快、更好接受和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不断扩大应用影响力,提高市场主体、群众办事便利度。
(二)组织应用。各级各部门在市场主体、群众办事过程中,要以电子营业执照代替线下纸质材料和线上电子材料。加快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平台与各审批职能部门所有涉及应用场景事项的业务平台对接工作,同时,建立工作机制,规范运行管理,强化技术保障,保障电子营业执照发放和使用的安全可信、稳定可靠。
(三)完善提升。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与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深度融合,对于可实现电子化办理的事项,做到应用尽用,推进电子营业执照使用的广度,逐步实现电子营业执照替代所有需要提交纸质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的目标。
(四)开拓创新。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联合应用。以电子营业执照作为电子印章的应用入口,支撑电子印章安全便捷应用,全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领域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应用,大力拓展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水、电、气公共事业服务及商业银行开户服务等领域的应用。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完善配套制度,要加强业务指导,规范有序推进,确保实现工作目标。
(二)加强部门协调。市场监管局要做好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接入申请,加强系统、网络和数据的安全防护和应急管理。各相关部门要统筹安排,认真梳理业务办理流程,加快落实现有信息系统和业务系统改造工作,加强业务和技术部门配合,推进系统建设,实现业务协同。
(三)拓展应用范围。各级各部门要不断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本部门各业务审批系统的应用环节和场景,并积极推动跨省应用,增强对企业的服务能力,为示范区全面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积累经验。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向社会公众宣传电子营业执照的便利性和易用性,及时解疑释惑,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窗口建设,强化人员培训,工作人员应主动学习、掌握电子营业执照的注册及使用方法,在今后工作中遇有办事群众未携带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时,应主动引导帮助群众使用电子营业执照,避免群众多跑腿,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