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相关科(室),各直属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现将《济源示范区知识产权鉴定评估机构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6月30日
济源示范区知识产权鉴定评估机构培育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强省战略纲要,国家、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等5部门《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衔接的意见》,推进济源示范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发展,推动建立知识产权鉴定工作体系,加强知识产权鉴定评估机构培育工作,促进知识产权鉴定机构专业化发展,更好保障执法办案,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质量为核心、以问题为导向,扎实推进知识产权鉴定工作,力争到2025年,在机构培育、业务拓展、能力提升、人才培养等方面建立知识产权鉴定工作机制,初步形成适应济源示范区高质量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鉴定工作体系,培育一批管理规范、技术领域覆盖面广、专业服务能力强的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培养一支熟悉政策、精通业务、诚信公正的知识产权鉴定人队伍,强化监督管理和行业自律,持续提升知识产权鉴定质量和公信力,有效解决高价值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侵权纠纷出现的鉴定难问题,为司法审判、行政裁决、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提供知识产权鉴定专业技术支撑。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知识产权鉴定机构的培育和发展
坚持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有序发展的原则,培育知识产权鉴定机构。鼓励、指导有一定基础的、业务开展较好的、具备司法鉴定或资产评估等相关资质的机构,拓展业务范围,开展知识产权鉴定工作,进入国家、省相关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名录库、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信息平台。推动鉴定机构贯彻实施《知识产权鉴定管理规范》《专利鉴定规范》《商标鉴定规范》《商业秘密鉴定规范》等相关标准,合规经营、保证质量、规范服务。鼓励知识产权鉴定机构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维权援助机构、调解仲裁组织、资产评估机构等建立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协作机制。
(二)加强知识产权鉴定人队伍和能力建设
支持各领域高水平专业技术人员和有丰富经验的专利代理师、商标代理从业人员、资产评估师、科研人员、财务审计人员、检测检验机构人员、律师等高水平职业人员参与知识产权鉴定工作。对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工作人员、鉴定人持续开展全方位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知识产权鉴定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三)推动知识产权鉴定运用和技术进步
加强知识产权鉴定专业技术支撑,司法部门、行政部门、仲裁调解组织等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时根据需要适用知识产权鉴定。引导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根据需要采用适当的知识产权鉴定手段,进一步明确相关纠纷的专门性事实和权益诉求,更准确的保障自身权益。鼓励开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等新兴领域知识产权鉴定问题研究,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提升鉴定能力和水平的新方法、新手段。
(四)强化知识产权鉴定行业诚信和监督
制定实施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执业公约,推行鉴定人执业承诺宣誓制度,增强鉴定人责任心和行业归属感。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鉴定执业检查、文书质量评查和情况通报,探索建立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制度,完善行业激励惩戒机制。加强日常指导,通过专题学习、警示教育、案例通报等方式,防范多头、重复和虚假鉴定发生。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实施鉴定受理、鉴定过程、鉴定意见审核签发等各环节的全过程留痕、全流程监管,增强知识产权鉴定公信力。
三、培育措施
(一)强化政策保障。要充分认识知识产权鉴定工作对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调查研究,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有效推进。培育期间,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将在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的扶持资金,支持引进外地服务机构或发展本地服务机构,通过贯彻实施知识产权鉴定标准,积极有序培育知识产权鉴定机构,不断扩大知识产权鉴定技术领域覆盖范围,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完善行业管理。加大本地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培养力度,建立知识产权鉴定工作体系。鼓励鉴定机构加入知识产权鉴定行业自律组织。研究制定知识产权鉴定机构管理评价制度,统一实施程序、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等知识产权鉴定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名录库,实现名录库动态调整。
(三)加强能力提升。加强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制定知识产权鉴定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发挥科研、院校等单位作用,组织典型案例研讨和经验交流;引导知识产权鉴定人取得与业务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或工作经历,提升专业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