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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三十八)
发布时间:2023-07-18

案例 38 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告知承诺制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背景介绍

长期以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2条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和《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11条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货运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的要求,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法定时限为20日。对急于投产和发展的企业而言,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竞争力。

2021年,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深化交通运输“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30 号)相关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在做出承诺后,即可发证。

经验做法

精简办事流程,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为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示范区交通运输局通过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政服服务效能提升,优化审批流程,将交通运输局开展的政务服务事项均由法定的办结时限压缩到5个工作日办结,助力企业投产发展。

落实放权赋能,分类推进审批改革。申请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申请人需提供企业相关证件、运输车辆、从业人员、安全规章制度等相关材料,审批人员需对材料中的信息和办公现场进行核实后,才能做出许可决定。实行告知承诺制是在企业做出承诺后,先予以许可、后进行审核,审批人员对其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和安全风险存有顾虑。为推动审批改革措施的落地实施,交通局将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结合起来,在受理申请阶段,要求企业提供必要的有效证照信息,待审批人员核实后,再以告知承诺制予以发证。

做好事前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宣传告知承诺制相关政策文件及办理流程,并明确责任单位和联系方式,做好事前服务和政策解读工作;充分发挥窗口作用,积极开展“帮办代办”工作,做好事前服务,从企业咨询、收件、受理、审查、到办结贯穿整个政务服务过程,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主动到企业调研,送政策上门,避免群众跑冤枉路,把工作做到企业和群众的心坎上;做好12328服务监督电话、领导信箱、12345市长热线、数字城管等工作的办理,倾听民声、畅通民意、排解民忧,密切联系群众、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确保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服务的满意度和认可度不断提升。

实施效果

告知承诺制是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行政审批服务程序,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信用体系,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的一项重要举措。承诺即许可,极大地节约了企业的时间成本和市场准入门槛,显著减轻了办事群众负担,激发了市场活力,有利于培育自我约束、诚信负责的营商环境,同时在群众中取得了较好反响,一改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的问题,体现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新气象。

文章来源: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