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化城市管理领域“放管服效”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洛阳市城管局在机动车违停执法、停车服务、涉企事项、“放管服效”改革、加强自身建设五个方面提出20条具体的优企惠民措施。
一、机动车违停执法方面
(一)城市区内车辆违停,在信息采集员下达《违法停车告知单》后,车主十五分钟内到达违停地点,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且违停没有造成危害性后果,经审核确认后免予处罚。
(二)城市区内老旧小区(停车资源紧缺、车位配比严重失衡的小区)周边晚20:00至次日早7:30时间段内,对不妨碍交通通行、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停车行为以警告教育为主,不予处罚。
(三)企事业单位举办大型活动、召开大型会议等特殊情况,活动举办方可向属地城市管理部门报备,确定临停范围,安排专门工作人员维护车辆停放秩序,确保不影响城市交通,不予处罚。
(四)城市区内电力、通信、市政、供水、绿化、热力、燃气、有线电视等工程安装或有关设施抢险、维护保养、快速抢修作业车辆,每年到市城市管理部门报备一次,可对违停行为免予处罚。在执行紧急任务停车时,打开应急灯,不予处罚。
二、机动车停车管理方面
(五)在新的停车收费政策出台前,城市区夜间22:00至次日8:00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免费停车。
(六)对内部停车资源紧缺、车位配比失衡的企业,报经公安交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由城管部门在企业周边合理施划停车泊位,并发放内部职工工作日期间免费停车券。
(七)城市区内新能源汽车停车费在所在区域收费标准基础上减半,每日22时至次日8时在市政道路路内泊位免费停放。
(八)城市区内部分公共停车场推出日间停车卡、夜间休息卡等活动。同时在“洛阳城市停车”智慧平台推出免费停车券、停车充值优惠等优企惠民活动。
三、服务企业方面
(九)企业发生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主观上认识到错误、有悔改表现、及时主动地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的,按照《洛阳市城市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从轻或减免处罚。
(十)牡丹文化节期间,市城市管理局管理的各牡丹观赏园为全市年度优质企业的优秀员工代表设立团体免费赏花绿色通道,专人对接服务。
(十一)牡丹文化节期间,市城市管理局管理的各牡丹观赏园为全市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提供免费赏花服务。
(十二)市城市管理局管理的各公园广场为全市年度优质企业免费提供团建活动场地。
四、推动“放管服效”改革
(十三)市城市管理局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均实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一个工作日内办结。所有政务事项全部进入“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通过网上受理、网上办理、快递邮寄批文等措施,实现“不见面审批,网上办理”。
(十四)将用水用气报装时间压缩至1个环节,1个工作日以内办结(全国最少、最快)。
(十五)开通企业诉求“直通车”。在“市民通”APP和“洛阳市城市管理局”公众号中添加“企业诉求”功能模块,企业可以随时上报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实时查询问题的处理情况,市城市管理局全程跟踪督办。
(十六)支持诚信企业做大做强。在城市管理领域招投标采购中,用好、用足现行政策,扩大诚信企业竞争优势。
(十七)涉企生活垃圾处理费缴纳“零跑腿”。将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全部在线办理。
(十八)市城市管理局所有非税票据电子化,全部实现线上非税缴纳。
(十九)对小型餐饮企业(三灶头以下)餐饮油烟设备实施“二维码”监管,不强制安装在线监控设备。
五、加强自身建设
(二十)聘请20名企业代表、10名人大代表、10名政协委员、5名民评代表、5名媒体记者为城市管理领域的营商环境监督员,帮助查找全市城市管理领域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服务群众、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汇集社会各界有代表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为城市管理工作“挑刺”“揭短”,搭建企业、群众与城管执法部门的桥梁和纽带,助推全市城管系统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
一、机动车违停执法方面
(一)城市区内车辆违停,在信息采集员下达《违法停车告知单》后,车主十五分钟内到达违停地点,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且违停没有造成危害性后果,经审核确认后免予处罚。
(二)城市区内老旧小区(停车资源紧缺、车位配比严重失衡的小区)周边晚20:00至次日早7:30时间段内,对不妨碍交通通行、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停车行为以警告教育为主,不予处罚。
(三)企事业单位举办大型活动、召开大型会议等特殊情况,活动举办方可向属地城市管理部门报备,确定临停范围,安排专门工作人员维护车辆停放秩序,确保不影响城市交通,不予处罚。
(四)城市区内电力、通信、市政、供水、绿化、热力、燃气、有线电视等工程安装或有关设施抢险、维护保养、快速抢修作业车辆,每年到市城市管理部门报备一次,可对违停行为免予处罚。在执行紧急任务停车时,打开应急灯,不予处罚。
二、机动车停车管理方面
(五)在新的停车收费政策出台前,城市区夜间22:00至次日8:00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免费停车。
(六)对内部停车资源紧缺、车位配比失衡的企业,报经公安交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由城管部门在企业周边合理施划停车泊位,并发放内部职工工作日期间免费停车券。
(七)城市区内新能源汽车停车费在所在区域收费标准基础上减半,每日22时至次日8时在市政道路路内泊位免费停放。
(八)城市区内部分公共停车场推出日间停车卡、夜间休息卡等活动。同时在“洛阳城市停车”智慧平台推出免费停车券、停车充值优惠等优企惠民活动。
三、服务企业方面
(九)企业发生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主观上认识到错误、有悔改表现、及时主动地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的,按照《洛阳市城市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从轻或减免处罚。
(十)牡丹文化节期间,市城市管理局管理的各牡丹观赏园为全市年度优质企业的优秀员工代表设立团体免费赏花绿色通道,专人对接服务。
(十一)牡丹文化节期间,市城市管理局管理的各牡丹观赏园为全市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提供免费赏花服务。
(十二)市城市管理局管理的各公园广场为全市年度优质企业免费提供团建活动场地。
四、推动“放管服效”改革
(十三)市城市管理局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均实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一个工作日内办结。所有政务事项全部进入“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通过网上受理、网上办理、快递邮寄批文等措施,实现“不见面审批,网上办理”。
(十四)将用水用气报装时间压缩至1个环节,1个工作日以内办结(全国最少、最快)。
(十五)开通企业诉求“直通车”。在“市民通”APP和“洛阳市城市管理局”公众号中添加“企业诉求”功能模块,企业可以随时上报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实时查询问题的处理情况,市城市管理局全程跟踪督办。
(十六)支持诚信企业做大做强。在城市管理领域招投标采购中,用好、用足现行政策,扩大诚信企业竞争优势。
(十七)涉企生活垃圾处理费缴纳“零跑腿”。将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全部在线办理。
(十八)市城市管理局所有非税票据电子化,全部实现线上非税缴纳。
(十九)对小型餐饮企业(三灶头以下)餐饮油烟设备实施“二维码”监管,不强制安装在线监控设备。
五、加强自身建设
(二十)聘请20名企业代表、10名人大代表、10名政协委员、5名民评代表、5名媒体记者为城市管理领域的营商环境监督员,帮助查找全市城市管理领域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服务群众、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汇集社会各界有代表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为城市管理工作“挑刺”“揭短”,搭建企业、群众与城管执法部门的桥梁和纽带,助推全市城管系统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