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示范区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共性整改任务第一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有偏差。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理解不深刻,对资源环境约束认识不清醒,存在“小进即满”思想,改善环境质量的责任感紧迫感不强。一些干部对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排名靠后的现实视若无睹,强调客观因素多,缺乏坚定扭转被动局面的意识和作为。有的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工作落实打折扣;有的理解政策有偏差,出现执行政策变形走样和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问题。
二、整改措施
(一)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全省各级党委(党组)、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常务会议等形式,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不断强化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二)坚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教学内容,采取专题研讨等方式深化学习效果。用好用活河南干部网络学院培训平台,精选上线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相关课程,将优质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干部考核体系的重要事项并建立正负面清单,将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和参考。规范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在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方面发挥引正纠偏作用。
(三)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河南省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若干措施》,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及我省实施细则,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甚至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行为。
(四)加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绿色发展理念的宣传报道力度,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报道列入常态化宣传重点,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进行策划,省、市、县三级联动,报、刊、台、网、端、微全媒体传播。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2023年12月15日,示范区召开管委会常务会议,研究《济源示范区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确了保障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工作措施。2024年6月20日,示范区召开管委会常委会议,观看了2023年黄河流域警示片,对下一步生态环境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024年9月2日,示范区召开管委会常务会议,会议听取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黄河流域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研究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督察整改工作。2024年9月27日,示范区召开党工委委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讲话精神。此外还召开10余次主任专题会议和办公会议,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具体工作与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进展,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二)济源市委党校在示范区区管干部进修班、万名党员进党校等各类培训中,均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教学内容,邀请专家进行专题宣讲。
(三)充分利用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及时转载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宣传报道;聚焦世界地球日、全国低碳日、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等重大节日,策划系列宣传活动,并撰写发布宣传报道信息,共发布各类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报道100余篇,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8日,共10个工作日)向示范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尚焦锋
手机号码:1383893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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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