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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四批)
来源: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04-30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3HA202312050075

济源市承留镇五三一水泥厂里加工中原特钢的钢渣,无手续,晚上干活,灰尘满天飞,多次反映无人管。

济源市承留镇

大气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问题均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1.关于“加工中原特钢的钢渣,无手续”问题。经调查,新恒标公司年磨选10万吨特种钢钢渣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中明确载明原料使用河南中原特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特钢”)产生的钢渣。新恒标公司环评、验收及排污许可等环保手续齐全;2023525日与中原特钢高洁净钢公司签订了废渣再利用承包合同,期限一年。2.关于在“晚上干活,灰尘满天飞,多次反映无人管”问题。经调查,该情况部分属实。经调查,新恒标公司利用夜间低峰电生产,白天不生产。2023127日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时,了解到该公司已于125日开始停产检修。检查发现,新恒标公司存在未加强精细化管理,未采取遮盖、清扫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污染物排放的行为。经查询,2023年以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及“12345”政府便民热线等受理群众信访举报途径中,未接到过反映新恒标公司或五三一水泥厂类似问题的记录。

部分属实

1.依法查处新恒标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提升废气治理水平,未整改到位前不得恢复生产;2.责成生态环境局、承留镇政府强化企业监督管理,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情况,回应群众关切。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1231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一)整改情况

1.关于加工中原特钢的钢渣,无手续问题。该问题已办结。经调查,新恒标公司年磨选10万吨特种钢钢渣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中明确载明原料使用河南中原特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特钢)产生的钢渣。经调查,新恒标公司环评、验收及排污许可等环保手续齐全;2023525日与中原特钢高洁净钢公司签订了废渣再利用承包合同,期限一年。

2.关于灰尘满天飞问题。该问题已办结。企业已在破碎上料口重新安装足够面积的集气罩,确保收集效果;磁选筛分车间及大棚破损处已修缮;车间内原料钢渣等进行分区堆放;喷淋装置管道已修缮确保正常使用;地面积尘已清理同时加大清扫频次。(二)处理情况

济源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7日已对新恒标公司涉嫌存在未加强精细化管理,未采取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污染物排放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12月11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豫9001环罚告字【2023】83号),拟对新恒标公司处罚款5.6万元。新恒标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提出听证申请,济源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3月19日召开案审会对案件进行集体讨论。下一步将提请局长办公会研究后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已办结

1

X3HA202312050074

济源市济邵路大店河南侧大店河东岸,济源市天坛山 水库灌区供水管理 站和河南新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把施工清理出的淤泥、 沙石、垃圾等渣土倾倒在举报人承包的土地上,破坏基本农 30多亩。目前,地表已被厚达几米的淤泥和泥沙等渣土覆盖。多次向上级部门和领导反映无果。

济源

市王

屋镇

土壤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1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1.关于"济源市天坛山水库灌区供水管理站和河南新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把施工清理出的淤泥、沙石、垃圾等渣土倾倒在举报人承包的土地上”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天坛山供水工程水质提升改造工程是济源市重点民生项目,对天坛山供水工程水源地天坛山水库大坝库尾进行清淤。2020年10月项目进行初设时,经设计单位与王屋镇协调,由大店村指定几处闲置地块供施工单位倾倒淤泥与砂石,其中一处倾倒地点确系当事人租赁地。2.关于"破坏基本农田30多亩。目前,地表已被厚达几米的淤泥和泥沙等渣土覆盖"的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新发展公司淤泥倾倒地大部分为基本农田。2021年1-5月份,新发展公司进行施工,根据之前同村里口头协议约定,将淤泥倾倒在闲置地块上。2021年10月14日该地块承租人秦某平、郑某向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多次审理,2023年3月24日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判决:“天坛山供水站、新发展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倾倒在秦某平、郑某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沙石等杂物清运完毕,平整土地进行复耕”。2023年2月17日经法院执行局现场实地查看,大店村组村民代表签字确认,确认该地块已达到耕种标准。2023年12月7日,现场查看时,土地已平整,石块已清理,经了解,该地块自平整后,无人耕种,现为荒地。3.关于"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无果"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2022年7月份秦某平、郑某当事人反映后,天坛山水库灌区供水管理站多次协同村镇干部进行协调,因当事人要求赔偿金额过高,未能与新发展公司达成协议。

部分

属实

责成济源市水利局、王 屋镇政府等 部门对承租 人土地复耕 情况进行进 一步勘察, 结合群众合 理诉求提高 复耕质量,

维护群众权 益。

该问题已于2023214日河南新发展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已对该地块倾倒的施工淤泥、沙石、垃圾等渣土重新进行深翻,将沙石 、垃圾予以清除。20232 14日经法院执行局现场 实地查看,大店村组村民代表签字确认,已达到耕种标准。该问题已于20241月示范区水利局委托河南省豫石地质勘查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地评价,评价结果为该地块满足耕种条件,要求王屋镇政府督促大店村对平整复垦后的土地及时予以耕种。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