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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批)
来源: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12-22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1D3HA202312110042济源市承留镇西一环与济源大道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济源市远兴特钢院内北侧仓库,有一无名作坊(疑似是生产过氧化氢溶液),粉尘大,污水横流至厂区附近路面,多次反映未解决。济源市承留镇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问题部分属实,1个问题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1.“有一无名作坊(疑似是生产过氧化氢溶液)”问题不属实。济源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12日进行了现场核查,“无名作坊”实为润钰金属公司租用远兴特钢公司院内北侧标准化厂房从事氧化锌仓储销售,未发现生产过氧化氢溶液的设备和迹象。2.“粉尘大,污水横流至厂区附近路面,多次反映无人管”问题部分属实。其中“粉尘大”属实;“污水横流至厂区附近路面”不属实;“多次反映无人管”问题不属实。润钰金属公司外购的氧化锌在标准化厂房内装卸过程中,部分吨包会出现破损情况,需重新进行打包。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正在清理地面遗撒的散料,并重新打包,但厂房大门未关闭,清理打包过程亦未采取喷淋等措施控制粉尘,厂房内地面有明显积尘。润钰金属公司仓储销售过程中,不产生废水。现场核查未发现污水横流现象和迹象,厂区及周边实地查看也未发现污水排放痕迹。经查询,2023年以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及“12345”政府便民热线等受理群众信访举报途径中,未接到过反映润钰金属公司或远兴特钢公司类似问题的记录。部分属实1.依法查处润钰金属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2.责成生态环境局、承留镇政府强化企业监督管理,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情况,回应群众关切。润钰金属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2日向济源市生态环境局报送整改方案,对厂房内遗撒的氧化锌散料进行清理,清理过程中采取密闭或喷淋措施控制扬尘;规范装卸打包作业操作,减少粉尘产生。根据现场调查情况,济源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13日对润钰金属公司涉嫌在装卸物料过程中,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下一步,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依法查处润钰金属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责令企业严格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对厂房内的氧化锌散料进行清理,保持厂房内干净整洁;规范装卸作业操作,减少粉尘产生。阶段性办结
2D3HA202312110045济源市梨林镇西逢薛新村,村支书和村长强占举报人的耕地再租给别人,不让举报人种地,也不给补偿款。济源市梨林镇生态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不属实。2020年下半年以来,梨林镇逢薛村村民薛某良多次向省市有关部门反映其家人不能享有土地承包权的村民待遇问题,梨林镇党委政府核查了解,薛某良及家人1990年以非农户口迁出逢薛村,2006年迁回,而逢薛村2000年移民,移民登记时薛家属只登记房屋建筑的“财产户”,未分配移民安置土地,按照有关规定,薛某良及家庭成员不应作为移民人口对待,也不具备逢薛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不应无偿享有本村土地承包权及其他村民待遇,故不存在强占耕地问题。2021年6月,薛某良家庭成员以逢薛村取消其土地流转金发放资格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将逢薛村委起诉至济源市人民法院。济源市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裁定驳回其起诉。薛上诉,济源中级人民法院于9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2023年7月,济源相关部门召开关于薛某良信访问题的专题研判会,认定薛某良一家属“非完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023年8月,逢薛村经“四议两公开”程序表决产生决议,薛某良一家不具备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梨林镇人民政府针对薛某良的信访诉求出具信访意见处理意见书,认为薛某良及其家庭成员不属于逢薛村移民集中安置人口序列,不符合国家移民安置政策、不合常理也不符合村中实际,应遵守本村关于土地分配的有关决议缴纳一定费用方能享受分地。薛某良不服本处理意见并向济源示范区信访联席办和河南省信访局申请信访复核,2023年11月25日,梨林镇重新出具处理意见书,济源示范区信访联席办拟维持本处理意见并向河南省信访局报送,目前该程序正在进行中。不属实报送省信访局对此案件进行复核,并出具处理意见;同时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经调查处理,梨林镇人民政府针对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8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梨林镇人民政府已于2023年11月25日出具处理意见书,济源示范区信访联席办拟维持本处理意见并向河南省信访局报送,目前该程序正在进行中。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