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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四批)
来源: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12-16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X3HA202312050077济源市天坛白涧村北有一散乱污企业,原来来自济钢和天虹特钢。生产时灰尘大。济源市天坛街道大气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基本属实,1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基本属实。1.关于“济源市天坛白涧村北有一散乱污企业,原料来自济钢和天虹特钢”问题。经查,“济源市天坛白涧村北有一散乱污企业”情况属实,2023年12月7日,现场检查发现明磊商贸的密闭大棚内建设有一台磁磙分离机,用于钢渣分拣,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布局规划,无污染防治设施,且东侧紧邻居民区,属散乱污项目。“原料来自济钢和天虹特钢”情况部分属实,其中,“原料来自济钢”基本属实,“来自天虹特钢”不属实。经查,明磊商贸原料为钢渣粉,来自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济源国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实业”)。河南中原天宏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宏特钢)2020年1月1日与济源市社文选矿厂签订钢渣处置合同,2023年9月因社文选矿厂原料库库容不足,委托李某明将从国泰实业拉出的约104.72吨钢渣粉运输至天坛办事处白涧村村北大院内临时仓储,露天堆放在大院东侧。2.关于“生产时灰尘大”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灰尘大”主要来自运输、仓储、分拣过程。李某明大院内露天堆放钢渣粉约104.72吨,在装卸运输过程及仓储期间未采取密闭、覆盖、洒水等有效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其建设的磁磙分离机进行分拣作业时易产生灰尘,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基本
属实
责成天坛街道办事处督促李某明立即拆除加工设备;责成济源市生态环境局依法查处李某明环境违法行为。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9日办结。1.整改情况:磁磙分离机已拆除,露天堆放物料已全部清理干净。已责令济源市天坛街道办事处明确专人强化监督,严防死灰复燃,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对辖区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保持对“散乱污”企业高压监管态势。2.处理情况:济源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7日已对李某明涉嫌贮存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拟对李某明处罚款18.56万元。已办结
2X3HA202312050074济源市济邵路大店河南侧大店河东岸,济源市天坛山水库灌区供水管理站和河南新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把施工清理出的淤泥、沙石、垃圾等渣土倾倒在举报人承包的土地上,破坏基本农田30多亩。目前,地表已被厚达几米的淤泥和泥沙等渣土覆盖。多次向上级部门和领导反映无果。济源市王屋镇土壤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1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1.关于"济源市天坛山水库灌区供水管理站和河南新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把施工清理出的淤泥、沙石、垃圾等渣土倾倒在举报人承包的土地上”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天坛山供水工程水质提升改造工程是济源市重点民生项目,对天坛山供水工程水源地天坛山水库大坝库尾进行清淤。2020年10月项目进行初设时,经设计单位与王屋镇协调,由大店村指定几处闲置地块供施工单位倾倒淤泥与砂石,其中一处倾倒地点确系当事人租赁地。2.关于"破坏基本农田30多亩。目前,地表已被厚达几米的淤泥和泥沙等渣土覆盖"的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新发展公司淤泥倾倒地大部分为基本农田。2021年1-5月份,新发展公司进行施工,根据之前同村里口头协议约定,将淤泥倾倒在闲置地块上。2021年10月14日该地块承租人秦某平、郑某向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多次审理,2023年3月24日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判决:“天坛山供水站、新发展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倾倒在秦某平、郑某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沙石等杂物清运完毕,平整土地进行复耕”。2023年2月17日经法院执行局现场实地查看,大店村组村民代表签字确认,确认该地块已达到耕种标准。2023年12月7日,现场查看时,土地已平整,石块已清理,经了解,该地块自平整后,无人耕种,现为荒地。3.关于"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无果"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2022年7月份秦某平、郑某当事人反映后,天坛山水库灌区供水管理站多次协同村镇干部进行协调,因当事人要求赔偿金额过高,未能与新发展公司达成协议。部分
属实
责成济源市水利局、王屋镇政府等部门对承租人土地复耕情况进行进一步勘察,结合群众合理诉求提高复耕质量,维护群众权益。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4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情况如下:2023年12月14日,王屋镇政府已与土地承租人取得联系,告知其因天气原因,目前无法对土地进行现场勘察,将在天气条件合适的情况下,由水利局组织对土地进行现场勘察,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及群众合理诉求采取下步措施。下步整改方案:一是要求王屋镇政府密切与群众联系,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二是责成济源市水利局组织专家对承租人土地复耕情况进行勘察;三是责成济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复耕验收情况进行认定,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保障。整改时限:2024年1月15日前。阶段性办结
3X3HA202312050078克井镇北樊村原村长苗领周依仗职权,采挖蟒河河床,毁坏耕地。济源市克井镇生态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1.关于“克井镇北樊村原村长苗领周依仗职权”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济源市克井镇北樊村村民苗领周,曾在2008年-2013年任北樊村村委主任,2014年因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被济源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后被济源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关于“采挖蟒河河床,毁坏耕地”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原济源市国土资源局2009年8月对被举报人苗领周因“未经依法批准,2003年至2009年擅自在北樊村耕地上开采砂砾石,共毁坏耕地9253平方米”进行了立案调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09〕013号)。2023年12月6日现场核查时,蟒河克井镇北樊村段堤防完好,河道底平坡顺。经济源市克井镇北樊村民委员会证明,2009年至今未再发现蟒河河道北樊段有人乱挖乱采现象;2022年以来在蟒河全段济源市水利局未办理及批复河道采砂许可手续。部分
属实
加强土地监管及河道巡查,严防破坏耕地和非法采砂行为发生。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8日已办结,具体情况如下。1.关于“克井镇北樊村原村长苗领周依仗职权”问题。济源市克井镇北樊村村民苗领周,曾在 2008年-2013年任北樊村村委主任,2014年因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被济源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后被济源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关于“采挖蟒河河床,毁坏耕地”问题。2023年12月6日现场核查时,蟒河克井镇北樊村段堤防完好,河道底平坡顺。经调查,被举报人苗领周2009年之前有过非法开采砂砾石行为,根据济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济源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09〕013号),该局2009年8月对被举报人苗领周因“未经依法批准,2003年至2009年擅自在北樊村耕地上开采砂砾石,共毁坏耕地9253平方米”进行了立案调查,做出了“对破坏的耕地进行复耕并处180433.5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于2010年3月10日依法申请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已办结
4X3HA202312050076济源市坡头镇坡头村违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政策,在黄河边强征强占350亩,放置10年之久;2019年建设大河名苑二期房产项目,多次向上级反映无果。济源市坡头镇生态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问题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1.关于“济源市坡头镇坡头村违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政策在黄河边强征强占350亩,放置10年之久”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宗土地2010年9月10日经《济源市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征收坡头镇坡头村的集体土地纳入土地储备库的批复》(济国土管字(2010)34号)批准纳入储备库,2011年5月4日公告《济源市征用(收回)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相关土地及安置补偿费、附着物补偿款全部补偿到位。土地征收程序依法合规,不存在强征强占问题。洛阳石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土地后,规划分为三期开发建设大河名苑项目,三期工程由于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未拆除清理,项目尚未开工建设。2.关于“2019年建设大河名苑二期房产项目,多次向上反映无果”问题。经查,“2019年建设大河名苑二期房产项目”基本属实,“多次向上反映无果”不属实。洛阳石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挂牌出让方式竞得编号2011-06号宗地14.587公顷,2020年9月开工建设大河名苑二期。该项目供地及规划建设程序依法合规,手续齐全。2019年以来,坡头镇人民政府、济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接到过群众关于大河名苑二期房产项目的举报信息。部分属实加大信息公开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达到群众满意。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1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坡头镇人民政府已于2023年12月11日通过政务公开栏、沿街张贴告示的方式对坡头村征地情况及大河名苑二期项目开发建设情况进行了公示,获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已办结
5X3HA202312050075济源市承留镇五三一水泥厂里加工中原特钢的钢渣,无手续,晚上干活,灰尘满天飞,多次反映无人管。济源市承留镇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问题均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1.关于“加工中原特钢的钢渣,无手续”问题。经调查,新恒标公司年磨选10万吨特种钢钢渣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中明确载明原料使用河南中原特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特钢”)产生的钢渣。新恒标公司环评、验收及排污许可等环保手续齐全;2023年5月25日与中原特钢高洁净钢公司签订了废渣再利用承包合同,期限一年。2.关于在“晚上干活,灰尘满天飞,多次反映无人管”问题。经调查,该情况部分属实。经调查,新恒标公司利用夜间低峰电生产,白天不生产。2023年12月7日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时,了解到该公司已于12月5日开始停产检修。检查发现,新恒标公司存在未加强精细化管理,未采取遮盖、清扫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污染物排放的行为。经查询,2023年以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及“12345”政府便民热线等受理群众信访举报途径中,未接到过反映新恒标公司或五三一水泥厂类似问题的记录。  部分属实1.依法查处新恒标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提升废气治理水平,未整改到位前不得恢复生产;2.责成生态环境局、承留镇政府强化企业监督管理,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情况,回应群众关切。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1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情况如下:1.整改情况:新恒标公司已于2023年12月9日向济源市生态环境局报送整改方案,计划增大破碎上料口配套的集气罩面积,对配风系统进行调整,确保粉尘有效收集;对破碎磁选筛分车间以及生产车间大棚破损处进行修缮;对车间内原料及产品进行分类分区堆存;对喷淋装置进行维修,确保正常使用;清理车间地面及设备设施积尘,保持干净整洁;新购置一台洒水车,对厂区内进行洒水抑尘。2.处理情况:济源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7日已对新恒标公司涉嫌存在未加强精细化管理,未采取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污染物排放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12月11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豫9001环罚告字〔2023〕83号),拟对新恒标公司处罚款5.6万元。阶段性办结
6D3HA202312050072济源市下冶镇原头村,村委会附近有人在山上挖矿石。济源市下冶镇生态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1个问题基本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基本属实。关于济源市下冶镇原头村,村委会附近有人在山上挖矿石问题。经查,该问题基本属实。下冶镇原头村村委会附近除下冶矿第十一采区外,其余周边未发现有采挖矿石现象,可以确定反映的位置为下冶矿第十一采区,该采区属下冶矿采矿许可证划定范围。下冶矿属持证矿山企业,于2014年7月20日取得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号C4100002011093120118354,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11万吨/年,矿区面积9.3038平方公里,有效期限自2014年10月至2024年10月。下冶矿在原头村共分布有三个采区,距原头村委会最近的采区为十一采区。现场对下冶矿十一采区进行检查发现,采区内近期未进行采矿作业,现场正在施工的为基建边坡的排险作业。另现场可见采区内南侧堆存了部分矿石,该批矿石为2022年十采区生产的,因部分质量较低,目前达不到进厂要求,临时堆存在此。经调查,下冶矿为露天开采,不进行后续加工,开采及装卸时采用洒水车、雾炮车进行喷洒、湿法作业,矿区内路面定期进行清扫洒水等抑尘措施,临时堆场覆盖抑尘网,运输过程采用苫布覆盖密封。综上现场检查,下冶矿现场未进行采矿作业,正在进行施工作业的为基建边坡排险工作,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基本
属实
一是责成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济源下冶铝土矿在原头村委会附近醒目区域增设相关采矿权信息、采区项目信息等标识牌;二是加大与地方村委沟通及时公布项目信息及进展情况,努力做到群众知情、群众理解、群众支持;三是加大检查督导力度,严格巡查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发生,强化各项管控措施落实,提升治理装备水平确保企业生产对周边居民的影响降至最低。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3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12月13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济源下冶铝土矿已增设相关标识牌,并与原头村委进行沟通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告知,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督促相关部门加大检查督导力度,严格巡查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发生,强化各项管控措施落实,提升治理装备水平确保企业生产对周边居民的影响降至最低。
3、督促下冶镇人民政府关注群众切身利益和环境权益,做好群众的维稳工作,促进厂群关系和谐。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