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八批)
来源: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12-10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1D3HA202311290020济源市坡头镇坡头村政府南侧,2022年至今镇政府道路两侧的树木断断续续被砍伐,怀疑是镇政府安排。济源市坡头镇生态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确实是坡头镇政府研究安排的。根据坡头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沿街行道树进行修剪,允许枯死树木予以清理更换。现场调查未发现非法砍伐树木现象,只是对树木进行修剪和清理枯死树木。
国土三调数据显示:济源市坡头镇坡头村镇政府南侧范围内为科教文用地、公园用地和城镇道路用地,没有林业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等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采挖移植林木按照采伐林木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坡头镇坡头村镇政府南侧范围内树木修剪、更换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该行为不存在违法。
部分属实责令坡头镇政府立即通过政务公开栏、沿街张贴告示等形式对行道树修剪工作进行公开,及时对已经清理的枯死树木进行补栽,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4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坡头镇政府已于2023年12月3日通过政务公开栏、沿街张贴告示的方式对行道树修剪工作进行了公示,定于2024年3月31前对已经清理的枯死树木进行补栽。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