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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七批)
来源: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12-09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3HA202311280053

济源市天坛西石露头村西北角一小作坊,私自加工煤球炉,无任何手续非法生产、非法占地,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污染环境,产生大量噪音。喷漆时,产生难闻的味道,严重影响村民生活。

济源市天坛街道

大气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1个基本属实、2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属实。
1.关于“私自加工煤球炉,无任何手续非法生产”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基本属实。该加工点除于2008年1月办理了营业执照并于2019年6月变更经营范围外,其他应办理的生产经营手续均未办理。
2.关于“非法占地”问题。反映情况属实,该加工点租用济源市天坛街道办事处西石露头居委会废弃的养殖地,经查,该地三调为建设用地,但企业未办理用地手续。
3.关于“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污染环境,产生大量噪音,喷漆时,产生难闻的味道”问题。经核查,反映的问题属实。该加工点,原料切割工序有粉尘产生,未配备安装收尘设施;冲孔机、压力机、剪板机、折弯机等机械加工过程有明显噪声产生。建设了1间简易喷漆设施,使用油性涂料,未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施,现场能闻到明显刺激性气味。

属实

责令该加工点立即停止生产,3天内自行拆除相应设备,逾期未拆除尚具备生产能力的,天坛街道办事处将组织相关部门强制取缔。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11月29日,济源市天坛街道办事处下达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和小散乱污企业停产取缔通知书》,要求按照“两断三清”标准3天内自行拆除相应设备。
  2.企业于2023年11月29日下午5点开始拆除,截至12月2日主要生产设备已经拆除到位,已不具备生产能力。
  3.责令济源市天坛街道办事处明确专人强化监督,严防死灰复燃,同时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保持对“散乱污”企业高压监管态势。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