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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五批)
来源: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12-07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1

D3HA202311260053

济源市大峪镇小横岭村羊嘴组,国家电力新能源公司,环评造假,违规占用耕地,在居民区建大岭三期6号机组风力发电机。举报人要求拆除不合格的风力发电机,恢复耕地。

济源市大峪镇

生态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问题均部分属实。1.“环评造假”问题部分属实,该项目环评报告于2019年12月4日经济源市生态环境局予以批复,接到大峪镇小横岭村羊嘴组居民投诉6号风机机位距离居住区过近可能导致噪声扰民后,经现场核实和技术复核,环评报告遗漏了环境保护目标,且环境保护目标位于《报告表》划定的250米噪声达标距离内,而《报告表》未对其进行声环境影响分析,未提出相应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存在一般质量问题。2.“违法占用耕地”问题部分属实,该地块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地类为其他草地,属未利用地;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地类为其他林地,属林地。群众举报的6号机位属于违法占地,但未占用耕地。

部分属实

责令国电河南电力有限公司济源新能源分公司停止6号风机建设;进行环境影响补充分析,分析意见经专家论证并经审批部门确认前,以及农用地转用手续批复前,不得继续施工。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日阶段性办结,并制定了下步整改方案,具体情况如下。1.整改情况。济源市生态环境局、济源市大峪镇人民政府已分别对国电河南电力有限公司济源新能源分公司环评违法和违法占地行为进行行政处罚。2.处理情况。责令国电河南电力有限公司济源新能源分公司停止大岭三期项目6号机组风力发电机建设,进行环境影响补充分析,并经专家论证后,进行批复。若环评通过,补办农用地转用手续;若环评未能通过,则重新进行选址。

阶段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