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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5


(三)实施产业数字化转型工程

  1.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推动“5G+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培育细分行业、特定领域和产业集群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造一批“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场景,支持郑州市建设国家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分行业制定智能制造推进指南,依托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智能化升级。健全智能制造分级评价指标体系,指导企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梯次推进。持续推动“企业上云”。(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

  2.推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提升物流行业智慧化水平,建设一批物流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实施物流枢纽智能化建设工程,加快全省国家和区域物流枢纽数字化建设。开展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试点,推进跨境进口药品和医疗器械试点。加快传统服务业态智慧化改造,新培育一批钻级智慧景区,深化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打造新零售智慧商圈(街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民政厅,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

  3.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推广精准化农(牧)业作业,建设一批大田作物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基地和智慧农(牧)场。加快实施临颍县大田、渑池县畜禽养殖豫工信办企业〔2020〕61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延津县小麦等数字农业试点项目,创建数字农业应用推广基地。推动柘城县、淅川县“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建设,开拓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

  (四)实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建设先进泛在的信息基础设施。加强5G基站规划布局,推进5G网络规模部署,实现乡镇以上区域及重要道路连续覆盖,基本满足应用场景需求。统筹布局建设数据中心,加快实施省大数据中心等项目,积极争取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国家级枢纽节点在我省布局。推广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新增一批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加快交通、物流、市政等重点领域物联网终端和智能化传感器规模部署,优化县级以上城区和农村热点区域窄带物联网覆盖。统筹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建设,加快实施中国联通中原数据基地三期、中国移动(河南)数据中心二期等项目,建设漯河食品、洛阳装备等“行业数据大脑”。(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广电局、大数据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

  2.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加快推进智能感知、5G、高精度定位等技术在公路工程和路网管理中的应用。推动公路重要节点、重要路段感知网络覆盖和智慧高速公路试点建设。加快推动省能源大数据中心提档升级,推出“能源+政务”“能源+交通”“能源+智慧城市”“能源+金融”等系列产品,加速能源数字化发展、精确化管理,构建共建共享共赢的能源大数据生态圈。依托省智能充电服务平台,搭建覆盖全省、功能完善的智能充电服务网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厅,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

  3.加快布局创新基础设施。推动与清华大学合作建设超短超强激光平台,争取纳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建黄河实验室等高水平创新平台,谋划创建国家高端轴承产业创新中心。组建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推动省级创新平台提质扩容。充分发挥国家超算郑州中心的算力支撑作用,在精准医学、生态保护、装备制造等领域培育一批重大特色应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有关部门,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

  (五)实施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工程

  1.加快发展平台经济。聚焦先进制造、现代物流、医疗健康、信息消费等重点领域,推动行业骨干企业搭建数字化平台,引进设立一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平台企业,争取超亿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达到25家。(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

  2.培育共享经济。以省辖市为单位,依托政务平台,盘活空余云平台、开发工具、车间厂房等闲置资源。推动制造业企业探索共享制造的商业模式和适用场景,加快共享出行、餐饮外卖、团购、共享住宿、文化旅游等领域产品智能化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围绕郑州、洛阳都市圈协同发展,探索建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科研人才共享、科研信息共享模式。(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商务厅、大数据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

  (六)实施数字经济布局优化工程

  1.加快数字经济核心区发展。推动白沙科学谷、中原数据湖等重点园区建设,引进一批数字经济骨干企业区域总部和创新载体平台,打造智慧场景应用,带动链条延伸、产业集聚,加快构建郑开科创走廊数字经济发展引领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郑州、开封等省辖市政府)

  2.推进大数据产业园区提质发展。组织开展省级大数据产业园区评价,总结创新经验做法,推动加速发展。新认定一批特色突出、发展成效明显的省级数字经济园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

  3.推进智慧园区建设。推动各地在10个智能化试点园区建设的基础上,加快由试点示范向全面推广拓展,提升园区智能化管理运营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

  (七)实施数字化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1.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完善政务服务、数据管理、业务监管、安全运维和技术应用等标准规范,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金融服务共享平台迭代升级,加快实现省级政务云与地市政务云互联互通及业务协同。开展“一件事”主题集成政务服务场景创新,推动2000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在省政务服务移动端“豫事办”上掌上办,政务信息系统上云实现“应上尽上”。(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

  2.推进乡村数字化治理。推动新建20个省级数字乡村示范县,争创国家级数字乡村试点地区,积极探索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融合发展、政策制度创设、发展模式创新等方面经验做法和标准规范。持续抓好已建成益农信息社运营,开展线上政务审批、市场行情发布、专家远程支撑等公益服务。(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数据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推进。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做好年度工作的协调推进,省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扎实推进重点工作任务;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结合实际,做好工作任务分解细化,研究制定工作推进计划和配套措施,推动相关工作落实。

  (二)强化项目支撑。建立全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库,实行清单管理、动态调整、滚动实施。省市联动推进项目谋划引进,强化与行业龙头企业的战略合作,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破。统筹使用省相关专项资金,支持数字经济示范工程、重大项目建设。

 (三)营造发展氛围。研究制定“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发布河南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组织开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专题招商,全力办好2021数字经济峰会、“强网杯”全国网络安全挑战赛、河南省互联网大会等重大活动,持续扩大我省数字经济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