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扶贫组〔2018〕18号
济源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济源市扶贫“一揽子”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
《济源市扶贫“一揽子”保险实施方案》已经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6月22日
济源市扶贫“一揽子”保险实施方案
为打好我市脱贫攻坚战,充分利用保险功能化解贫困户脱贫过程中面临的各类风险,根据市政府与中原农险签订的扶贫战略合作协议、2018年济源市贫困人口保险合作协议书相关项目内容,结合《济源市贫困人口“脱贫路上零风险”保险方案》(济扶办〔2017〕21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保险对象
2017年底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脱贫户和已脱贫仍享受政策户,共1573户5237人。最终投保时以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提供数据为准,并根据动态调整情况适时变更。
二、保险项目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人身意外伤残、身故保险
2.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疾病不在理赔范围)
(二)农村住房保险
(三)种植业保险(小麦、玉米)
(四)养殖业保险(肉牛、肉羊、能繁母猪、育肥猪)
(五)贫困人口医疗补充保险
三、保险期限
(一)人身意外伤害、农村住房、养殖业保险、贫困人口医疗补充保险、自保单签发之日起一年期。
(二)种植业保险(小麦、玉米)自保单签发之日起至当季收获结束。
四、保费、责任及理赔标准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伤残及产生的医疗费用(疾病不在理赔范围),均可在以下赔偿限额内进行赔付:
年龄 |
人均保费(元) |
每人赔偿限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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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伤残 |
住院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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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岁及以上 |
80.5 |
30000 |
5000 |
66-79岁 |
65.8 |
35000 |
6000 |
16-65岁 |
150 |
120000 |
20000 |
6-15岁 |
45.15 |
35000 |
6000 |
0-5岁 |
41.3 |
20000 |
3000 |
赔偿标准:每次事故门、急诊检查费以300元为限。
(二)农村住房保险
每户保费38.4元。当房屋遭受火灾、爆炸以及各类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房屋损失均能赔付,以实际损失定损结果为准,最高赔偿不超过12万元。
(三)种植业保险
小麦保险市政府为贫困户每亩交费5.4元,玉米保险每亩交费20元。玉米、小麦以当季贫困户实际种植面积为准。在保险期间,由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草鼠害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小麦、玉米损失,且损失率达到30%(含)以上的,均负责赔偿。具体理赔标准按生长阶段及损失程度,以农业专家鉴定报告为赔付依据,小麦每亩赔偿金额不超过447元,玉米每亩赔偿金额不超过329元。
险种 |
赔偿金额(元) |
每亩保费(元) |
市政府出资 |
理赔标准 |
小麦 |
447 |
27 (中央、省、市按47.5%、32.5%、20%比例出资) |
5.4元/亩 |
按生长阶段及损失程度,以农业专家鉴定报告为准。 |
玉米 |
329 |
20 |
20元/亩 |
按生长阶段及损失程度,以农业专家鉴定报告为准。 |
(四)养殖业保险
在保险期间,由于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保险肉牛、肉羊、能繁母猪、育肥猪死亡的,给予理赔。
保险险种 |
每头保费(元) |
最高赔偿金额(元) |
赔偿标准 |
肉牛 |
300 |
6000 |
100公斤起赔,12元/公斤 |
肉羊 |
30 |
500 |
8公斤起赔,12.5元/公斤 |
能繁母猪 |
12 |
1000 |
每头赔偿1000元 |
育肥猪 |
7.2 |
800 |
10公斤起赔,8元/公斤 |
(五)贫困人口医疗补充保险
每人年度保费136元。每人年度累计保额20万元。按照“小灾小补,大灾大补”原则,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保险报销后,剩余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设定起付线1000元,起付线以上分段按比例赔付。1000—5000元(含5000元)赔付比率为30%;5000—10000元(含10000元)赔付比率为50%,10000元以上赔付比率为100%。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
印发《济源市扶贫“一揽子” 保险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各镇分管领导、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扶贫专干等人员参加的全市扶贫保险工作动员大会,统一安排部署扶贫保险工作;各镇负责召开镇扶贫保险工作动员及宣传会议,向贫困户宣传扶贫保险工作的意义、投保条件、保险责任、保险金额、费率、保险期限、理赔程序等。
(二)采集信息
贫困人口的人身意外、农村住房、住院医疗补充保险由市扶贫办向中原农险公司直接提供的贫困户为依据进行办理。玉米、小麦种植面积由各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统计贫困户基本信息;肉牛、肉羊、能繁母猪、育肥猪投保数量由各镇农业服务中心指导防疫员协助统计养殖数量。各镇统一汇总后交中原农险公司。清查要求:
1.玉米、小麦以当季贫困户实际种植面积为准。
2.肉牛、肉羊、能繁母猪以统计当日实际存栏量为准;
育肥猪统计数量可用以下三种方式计算:
a.入保时存栏能繁母猪数乘以17;
b.入保时实际存栏育肥猪数量乘以2.2;
c.年实际饲养育肥猪总量据实入保。
3.在商业保险公司已投保的能繁母猪、育肥猪,不得作为保险对象。
(三)公告公示
中原农险根据各镇上报统计数据在村公示栏内进行集中公示(不少于3天),镇、市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要拍照存档,接受社会监督。
(四)保费拨付
经公告公示无异议后,承保公司中原农险申请报账手续,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审核无误后及时拨付保费。
(五)保单签发及分户凭证发放
保费到账后,保险公司以镇为单位签发正式保险单、发票,按照投保清册制作分户保险凭证。保险单、发票原件交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分户凭证送交各镇,由各镇扶贫专干分发至各贫困户。
六、理赔程序
(一)出险报案
发生灾害后,人身意外、住院医疗、农村住房保险由农户直接进行报案或由村委会进行报案;种植业由镇农业服务中心协调以村或镇为单位进行报案;养殖业以户为单位进行报案。保险公司报案电话:4006656789。
(二)现场查勘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查勘人员应第一时间与受灾户取得联系,并协同农业或畜牧专家进行现场查勘定损。现场查勘人员要严格做好拍照取证工作,指导受灾农户提交索赔资料。
(三)理赔公示
为确保理赔工作公开、公正、公平,保险公司应将赔款明细张榜公示,公示现场拍照存档,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赔款公示后,如有受灾户反馈不同意见,保险公司应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及时告知受灾户;经核实情况属实的,应对理赔结果进行相应调整。
(四)赔款发放
理赔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保险公司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赔款转账至被保险人账户,大灾在3个工作日内理赔到位。
(五)争议处理
在理赔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市扶贫办会同农牧局行使最终裁决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镇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扶贫保险工作重要性,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在扶贫保险的宣传发动、专家鉴定、理赔发放等方面全面支持中原农险公司开展工作。
(二)通力协作。市扶贫办、卫计委、农牧局、人社局、中原农险要紧密配合,通力协作,确保“一揽子”保险真正发挥“脱贫路上零风险”的作用,为贫困户脱贫路上增加一道“防火墙”。市扶贫办负责向中原农险提供贫困户信息、保费资金的申请拨付;市卫计委、人社局负责协调各级医院开展医疗补充保险“一站式”理赔事宜;市农牧局、各镇农业服务中心协助做好种植、养殖清查登记,耳标统计发放,查勘定损,提供必要的专业鉴定作为理赔参考依据;中原农业保险公司负责提供便捷高效的保险服务,做好政策宣传入户工作,制定保险合同、投保及理赔工作。
(三)强化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一揽子”保险工作。各村指定人员、包片防疫员为清查责任人,镇扶贫办主任、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为核查责任人,分别在汇总表上签字。扶贫办、农牧局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联合对统计数字进行抽查,强化责任,严格标准,确保投保准确。
附件:理赔流程图
理赔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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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灾害拨打4006656789报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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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调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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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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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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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补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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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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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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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伤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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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失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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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农业专家现场查勘定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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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畜牧专家现场查勘定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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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农户提交 索赔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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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损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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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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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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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日内 支付赔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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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扶贫办及农牧局,四方协商再次确认损失,无异议后十日内支付赔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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