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规范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和扶贫项目实施、检查、验收,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贫困群众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豫办〔2016〕28号)、《河南省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豫扶贫办〔2017〕1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公告公示内容
(一)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应包括资金来源、资金规模、资金用途、使用单位、分配原则、分配结果等。
(二)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应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期限、建设单位及责任人、施工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构成及规模、政府采购及招标情况、预期目标、项目实施结果等。
(三)公告公示内容的询问、监督和举报渠道。
二、公告公示形式
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采取分级分类的形式进行公告告示。
(一)市级公告公示。通过政府网站、单位门户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进行公告公示。经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后,财政部门对扶贫资金来源、规模、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告公示;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责任单位等情况进行公告公示。
(二)镇级公告公示。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告公示。
(三)村级公告公示。通过村务公开栏、微信平台(微信群)等进行公告公示。到户项目要公告公示受益农户名单。
(四)项目实施单位公告公示。应在扶贫项目开工建设后,设立项目公示牌,标明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实施地点、实施期限、资金构成及规模、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情况、预期目的、收益贫困户、监督方式等。
设立公告牌、公示栏、公示墙等标志,应符合经济适用、清晰规范的要求,尽可能利用现有建筑物,坚决杜绝形象工程,严禁建设豪华公示牌(栏)和标志性建筑物。各级公告公示应当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三、公告公示时间
项目经批准确定后,公告公示单位应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公示。资金和项目公告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
四、公告公示监督
(一)推行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是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新闻媒体监督的工作管理措施。纪检监察、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要对公告公示制的落实情况和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公告公示内容提出质疑的,公告公示单位应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未做出答复或询问人对答复不满意的,询问人可在答复期满后15天内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反映,上一级主管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对反映事项进行核实处理,并将核实处理结果告知询问人。
(三)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公告公示内容不全、不实、不规范,性质严重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1.济源市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参考格式
2.济源市扶贫项目安排情况公告公示参考格式
3. 镇扶贫项目情况公告公示参考格式
4. 镇 村 项目情况公告公示参考格式
2017年12月19日
附件1
济源市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参考格式
年 月,上级下达济源市专项扶贫资金 万元(第X批),现将资金分配下达情况
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资金(文号) 万元;2.省级资金(文号) 万元;3.市级资金(文号)
万元。以上资金合计 万元。
二、分配原则
经 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一是 ;二是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济源市 年第 批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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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主要建设内容 |
投资规模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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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济源市扶贫项目安排情况公告公示参考格式
经 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年第 批财政扶贫金分配到 资金规模 万元,涉及 个项目,其中整村推进项目 个 万元,老区建设项目 个 万元,到户增收项目
个 万元,雨露计划 个 万元。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济源市 年第 批扶贫项目安排情况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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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建设地点 |
主要建设内容 |
投资规模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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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3
镇扶贫项目情况公告公示参考格式
年第 批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到我镇 万元,涉及 个项目,其中 项目 万元, 项目 万元, 项目 万元,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监督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4
镇 村 项目情况公告公示参考格式
项目是济源市 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现将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
2.投资规模及来源:
3.项目地点:
4.项目建设具体内容:
5.项目建设期限:
6.项目预期目标:
7.主管部门及责任人:
8.施工单位及责任人:
9.受益农户名单:
监督电话:
年 月 日